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⚖️【當事故處理出現分歧,律師存在的價值是讓事情回到軌道上】

在事故發生後,許多人會希望事情能「快點結束」。

自行協調、互相退讓,看似是最省事的方式,但實務上,真正讓事故變得困難的,往往不是對方態度,而是整個處理過程缺乏方向與結構。

律師的角色,並不是製造對立,而是在混亂中協助釐清方向。

🔍 為什麼事故協商常常越談越複雜

事故後的溝通,很容易出現各說各話的狀況 :

  • 對責任比例的理解不同
  • 對損失範圍的認知落差
  • 對後續影響的預期不一致

當這些問題沒有被整理,溝通就會反覆繞圈,最後形成僵局。

這時候,問題已經不是誰對誰錯,而是沒有人把事情說清楚。

🧠 律師在事故案件中的實際功能

律師真正處理的,不是情緒,而是結構 :

  • 協助當事人區分哪些是已確定的事實
  • 哪些仍有調整空間
  • 哪些決定一旦做出,後續就無法回頭

當事情被拆解清楚,當事人才能在理解風險的前提下做選擇,而不是被時間或壓力推著走。

⚖️ 為什麼法律觀點越早介入越有彈性

許多事故案件後來難以處理,原因並非法律限制,而是前期已經做出不可逆的決定,例如過早簽署文件、過於簡化的協議內容,或沒有保留討論空間的說法。

律師的價值,在於提前提醒哪些動作會影響後續權益,避免事情走到只能接受結果的階段。

🤝 協會對律師合作的宣導立場

協會在事故相關議題上,將律師視為專業分工中的重要一環。當法律判斷能與客觀資料相互配合,事故處理就能從情緒對抗,回到理性討論,讓事情有秩序地往前推進。

📌 宣導結語

律師不是最後一步,而是避免走錯路的那一步。
當方向正確,很多爭議其實不必發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