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⚖️【事故發生後,律師真正守住的不是輸贏,而是你的選擇權】

事故處理完成、保險談妥、文件簽了,表面上看起來一切塵埃落定,但實務上,真正影響權益的,往往正是這些「看似結束」的時刻。

多數人不是不在乎權益,而是不知道,在事故處理過程中,哪些選擇一旦做出,就再也無法回頭。

律師的角色,正是在這些關鍵節點,幫你把風險攤開來看。

⚠️ 為什麼事故初期最容易做出不利決定

事故發生後,當事人通常同時面對對方、保險公司、修車廠與各種流程說明。

在資訊不對稱、又希望事情快點結束的狀況下,很多回應其實只是順著流程前進,而不是經過充分判斷後的選擇。

這種情境下,一句話、一個簽名,都可能在無意間限制後續權利。

⚖️ 律師在事故案件中的第一個工作

律師介入事故案件時,第一步並不是爭論責任比例或金額,而是協助釐清目前已經發生了什麼。

包含是否已經承認某些立場、是否留下書面說明、是否簽署影響權益的文件。

這些事情如果沒有被整理清楚,後續即使發現問題,也很難再調整。

🧠 為什麼「先諮詢」比「事後補救」重要

很多人是在覺得結果不合理時,才想到要找律師,但此時事故流程往往已經走完大半。

律師能發揮最大價值的時點,反而是在事情還沒定型之前,協助當事人保留彈性,而不是等到只剩下一條路時才出現。

📑 文件不是流程,而是權利的邊界

和解書、同意書、結案聲明,常被視為程序的一部分,但在法律上,它們代表的是權利範圍的具體化。

一旦完成,意味著某些主張已經被關上。

律師的專業,在於讓當事人知道這些文字背後真正產生的效果,而不是只看表面內容。

⏳ 為什麼越晚找律師,成本往往越高

當事故已經處理一段時間,資料散落、說法固定,律師能操作的空間自然縮小。

此時要補救,不僅需要更多時間與成本,結果也未必能完全逆轉。這也是為什麼,律師的價值常常不在最後,而是在一開始。

📌 結語|律師不是為了對抗,而是避免你被推著走

事故本身無法選擇,但事故後的處理方式可以更清楚。

律師存在的意義,不是讓事情變複雜,而是讓當事人在混亂中,仍然知道哪些選擇還握在自己手上。